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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留農藥的檢驗品項增加:從311到373

殘留農藥的檢驗品項增加:從311到373

你知道嗎?殘留農藥的檢驗品項,自2018年1月1日開始,從311項新增到373項。

為加強殘留農藥之管理,衛福部於2017年8月31日公告,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將檢驗品項由311品項修正為373品項。適用範圍包含蔬果 類、穀類、乾豆類、茶類、香辛植物及其他草本植物等食品中阿巴汀(abamectin)等373項農藥多重殘留分析。

而各大檢驗單位也因應政策,紛紛取得373項的增項認證,農民或食品業者想送驗的話,除了可洽詢各縣市政府的在地優惠方案,也可以參考衛福部定期公告的合格食品認證檢驗機構

而每每討論到農藥殘留,經常會引起一些恐慌的輿論,但你知道農藥殘留的容許值是如何計算的嗎?事實上衛福部食藥署制定農藥的「最大殘留容許量(簡稱MRL)」有一套複雜的公式,簡單來說是根據該作物的農藥殘留量乘以國人攝食量,再經過其他條件的評估(例如水、空氣等)以及最壞食用狀況(無水洗、無去皮、無烹煮),最後再參考其他國際標準等計算出來的結果,不小心吃進少量農藥超標的作物真的不如想像中的可怕。但若你還是擔心農藥的風險,大原則是盡量選擇當季、非搶收以及正常採收(非正常採收例如落果)的蔬果,風險相對較低,而若要採買如豆菜類、柑橘類等風險較高的農產品,則以有檢驗或驗證者優先。

另外,比較值得提醒的是,台灣由於許多工廠鄰近農地,在灌排不分的情況下可能會導致農田的土壤或灌溉水受到重金屬的汙染,反而容易累積在人體造成危害,比農藥傷害更大,若想避免這樣的狀況,選擇通過有機或產銷履歷驗證的農產品就表示土壤和水源是沒問題的呦!

資料來源:
衛福部食藥署:公告檢驗方法
【農百科】何謂農藥「最大殘留容許量」?超標就等於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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